翁精敏
在《联合早报》(7月16日)读到一篇很有趣,而且也很能启发人心的报道。是关于沈望傅的“恋爱史”。与其说是“恋爱”,不如说是“失恋”吧!就因为在那短暂的“三秒钟”内,他没有作出果敢的决定,结果“错失了生命最重要的黄金时刻”。
为了不让一些错过这篇报道的读者摸不着脑袋,请允许我在这里略为重述一下他当年的那段遭遇。
事缘他暗恋多时的同班女生,在他面前不小心摔了一跤,跌进小沟,手上的本子散落一地。可是他却木讷的愣在原地,嘀咕着该不该,或怎么去帮助前面这名令他心仪的女孩。
等他花了“三秒钟”时间想通之后,机会早已飞逝了,因为那名女孩已经自行爬起来,非常无助的捡起了本子,也“恶狠狠”的瞪了他一眼,便飘然而去。
过后的30年,他说他还是继续的愣在那令他遗憾无比的一刹那。他后悔自己没有立时跨出一步,在咫尺的距离内把握良机,向心爱的人伸出援手。他事后想,如果他那么做,历史可能会“改写”。
有人或许会那么安慰他:“命里有时终须有,命里无时莫强求。”但我却不以为然。那样的思想未免太过消极了。
创新科技能有今天的成就,不就是因为他经历那“三秒钟”的教训之后,开始懂得珍惜、掌握上天所赋予他的每一个商机吗?
至于他所需付出的代价,局外人的确是很难完全体会的。而且,正如他的校长“棺材脸”所说的,那是他的选择,他需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。
但这不也正是人之所以身为人的意义吗?一个不必付代价、不必作选择、更不必负责任的人生还算是什么人生呢?